在青島公司注冊成立后,就需要準備大干一場,簽訂合同、業務往來、政府辦事等相關工作需要加蓋公司的公章。
青島開辦公司后有些章是必須里面要刻的,我們稱為必須章,有些事從事某些行業必須的我們稱之為行業專用章,也有后期從某些部門辦事才需要的,我們稱之為選擇章
(1)必須章:公司注冊后必須要的印章是公章、財務章和法人章還有發票專用章,詳見文末的刻章手續
(2)行業章:公司有的是特殊行業,這時就要有行業內的章:比如有進出口就刻制報關章,需要合同就刻制合同章
(3)選擇章:有些時在辦一定業務的時候才需要刻章,選擇性刻制,比如銀行基本要使用就刻制3排章,分部門可以執照部門章
正規的刻章都需要一定的文件,然后印章在備案以后方能使用。
當在青島注冊公司成立的企業申請刻制印章,須持以下資料進行辦理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并復印;
2、法人身份證原件并復印;
3、經辦人的原件并復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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