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注冊公司資質審批項目減少,但是牽扯到國計民生的一些重點行業注冊公司前置審批是一項必要的步驟,但它也常常成為企業注冊審批的門檻。許多青島公司注冊在申請前置審批時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如審批時間過長、審批流程繁瑣、材料要求多、辦理門檻高等,申請前置審批之前,企業需要了解前置審批的類型和流程。不同的前置審批有不同的申請條件和流程,企業需要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前置審批類型。同時,企業還需要了解前置審批的流程,以便在申請過程中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錯誤和延誤。


公司前置審批是一項必要的程序,但它也常常成為企業發展的瓶頸。許多企業在申請前置審批時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如審批時間過長、審批流程繁瑣等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

設定依據

 

1

證券公司設立 審批

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2

 

煙草專賣生產

企業許可證核

 

 

 

國家煙草專賣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 法實施條例》

 

 

 

3

 

煙草專賣批發

企業許可證核

 

國家煙草專賣局

或省級煙草專賣

行政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

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

法實施條例》

 

 

 

 

4

 

營利性民辦學

(營利性民辦

培訓機構)辦學

許可

 

縣級以上人民政  府教育行政部門、 縣級以上人民政  府人力資源社會

保障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 促進法》

 

 

 

 

5

 

 

 

金融控股公司 設立審批

 

 

 

 

中國人民銀行

《國務院關于實施金融控股

公司準入管理的決定》(國

(2020〕12號)

《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

行辦法》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

設定依據

 

6

民用爆炸物品 生產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7

 

爆破作業單位 許可證核發

省級、設區的市

級人民政府公安

部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條例 

 

 

8

民用槍支(彈

)制造、配售

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安部、省級人民

政府公安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 理法 

 

 

 

 

 

9

 

 

制造、銷售弩或

營業性射擊場

開設弩射項目

審批

 

 

 

 

省級人民政府公 安部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  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   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  局關于加強弩管理的通知》

(公治[1999]1646號)

 

10

保安服務許可 證核發

省級人民政府公 安部門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11

設立經營個人

征信業務的征

信機構審批

 

 

中國人民銀行

 

 

《征信業管理條例》

 

 

 

 

 

12

 

 

 

衛星電視廣播 地面接收設施 安裝許可審批

 

 

 

 

國家廣播電視總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

施管理規定》

《關于進一步加強衛星電視

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的

意見》(廣發外字〔2002〕

254號)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

設定依據

 

 

13

設立出版物進

口經營單位審

 

 

國家新聞出版署

 

 

《出版管理條例》

 

14

設立出版單位 審批

 

國家新聞出版署

 

《出版管理條例》

 

 

 

 

15

 

 

境外出版機構

在境內設立辦

事機構審批

 

 

 

國家新聞出版署 國務院新聞辦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 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  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 記管理條例》

 

 

 

 

16

 

 

境外電影機構

在華設立辦事

機構審批

 

 

 

國家電影局  國務院新聞辦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 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  決定》(國務院令第412 )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 記管理條例》

 

 

 

 

17

 

 

境外廣播電視 機構在華設立 辦事機構審批

 

 

國家廣播電視總

國務院新聞辦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 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  決定》(國務院令第412 )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 記管理條例》

 

 

18

 

危險化學品經 營許可

縣級、設區的市級

人民政府應急管 理部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條例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

設定依據

 

 

 

 

 

 

 

 

 

19

新建、改建、擴

建生產、儲存危

險化學品(包括

使用長輸管道

輸送危險化學

)建設項目安

全條件審查;新

建、改建、擴建

儲存、裝卸危險

化學品的港口

建設項目安全

條件審查

 

 

 

 

 

 

 

設區的市級以上

人民政府應急管

理部門;港口行政

管理部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條例 

 

 

20

煙花爆竹生產

企業安全生產

許可

 

省級人民政府應 急管理部門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21

外資銀行營業

性機構及其分

支機構設立審

 

中國銀行保險監

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

督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

管理條例》

 

 

 

 

22

 

 

 

外國銀行代表 處設立審批

 

 

 

中國銀行保險監

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

督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

管理條例》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

記管理條例》

 

 

23

中資銀行業金

融機構及其分

支機構設立審

 

中國銀行保險監

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

督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

行法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

設定依據

 

 

24

非銀行金融機

(分支機構)

設立審批

 

中國銀行保險監 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

督管理法》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

 

 

 

 

 

 

 

 

 

 

25

 

 

 

 

 

 

 

 

 

融資擔保公司 設立審批

 

 

 

 

 

 

 

 

 

省級人民政府確 定的部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 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  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國務院關于修改〈國務院 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

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的決定》(國務院令第

548號)

《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 條例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

辦法》(銀監會令2010年第

3  )

 

 

 

 

 

 

26

 

 

 

 

 

外國證券類機

構設立駐華代

表機構核準

 

 

 

 

 

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員會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 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

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 記管理條例》《證券公司監 督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 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

構的暫行規定》(國發

1980 272號)

 

27

設立期貨專門 結算機構審批

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員會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

院令第627號)

 

 

28

 

設立期貨交易 場所審批

國務院或中國證

券監督管理委員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

院令第627號)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

設定依據

 

 

 

29

證券交易所設

立審核、證券登

記結算機構設

立審批

 

 

國務院、中國證券 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30

專屬自保組織 和相互保險組 織設立審批

 

中國銀行保險監

督管理委員會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 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  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31

保險公司及其

分支機構設立

審批

 

中國銀行保險監

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

公司管理條例》

 

 

 

 

32

 

 

 

外國保險機構

駐華代表機構

設立審批

 

 

 

中國銀行保險監

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  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   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 記管理條例》

 

33

快遞業務經營 許可

國家郵政局或省 級郵政管理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34

 

經營勞務派遣 業務許可

省、市、縣級人民

政府人力資源社 會保障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35

 

 

使用“交易所”

字樣的交易場

所審批

 

 

國務院或國務院

金融管理部門、省

級人民政府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 條例 

《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 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

險的決定》(國發[2011]

38號)

二、提前準備申請材料


企業在申請前置審批時,需要提交一系列的申請材料。為了避免審批瓶頸,企業應該提前準備好申請材料,確保材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同時,企業還可以通過與審批機構的溝通,了解審批機構對申請材料的要求和標準,以便更好地準備申請材料。


三、選擇合適的審批機構


在申請前置審批時,企業需要選擇合適的審批機構。不同的審批機構有不同的審批標準和流程,企業需要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審批機構。同時,企業還可以通過與審批機構的溝通,了解審批機構的審批流程和時間,以便更好地安排申請時間和進度。


四、加強與審批機構的溝通


企業在申請前置審批時,需要與審批機構進行充分的溝通。通過與審批機構的溝通,企業可以了解審批機構的審批標準和流程,以便更好地準備申請材料和安排申請時間。同時,企業還可以通過與審批機構的溝通,了解審批機構對企業的要求和建議,以便更好地提高企業的效率和競爭力。


五、積極參與政策制定和修訂


企業在申請前置審批時,可以積極參與政策制定和修訂。通過參與政策制定和修訂,企業可以了解政策的最新動態和變化,以便更好地適應政策的變化和調整。同時,企業還可以通過參與政策制定和修訂,提出自己的建議和意見,以便更好地促進政策的完善和優化。


總之,公司前置審批是一項必要的程序,但它也常常成為企業發展的瓶頸。為了避免審批瓶頸,企業需要了解前置審批的類型和流程,提前準備申請材料,選擇合適的審批機構,加強與審批機構的溝通,積極參與政策制定和修訂。只有這樣,企業才能更好地適應政策的變化和調整,提高企業的效率和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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